新型毒品犯罪增多 江苏省检察院:亟需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

2022年06月24日 18:23:2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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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6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受到高压打击与疫情管控的双重影响,江苏省毒品犯罪治理成效显著。

  目前江苏省毒品消费总量处于全国最低水平,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7.35%,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江苏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提起公诉的人数较2019年下降六成,但新型毒品犯罪却不断出现,亟需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287件555人。我省办理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新型毒品在毒品犯罪中的占比呈上升趋势,形式多样,危害后果严重。

  2019年新型毒品约占毒品犯罪总量的0.7%,2020年占比4.7%,2021年占比18%。经济发达地区的新型毒品犯罪数量居多,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三个地区新型毒品犯罪数量约占全省的80%。

  在江苏省出现的新型毒品中,合成大麻素占27.8%、曲马多13.8%、麦角二乙胺(邮票)9.7%,另外还涉及莫达非尼、甲卡西酮、二甲基色胺(死藤水)等其他物质。新型毒品种类繁多、易于伪装,电子烟、饼干、巧克力、饮料等均可以成为新型毒品的载体,导致打击难度加大。

  某些新型毒品的危害与冰毒等常见毒品相比,成瘾性更大、依赖性更强,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的情况。如合成大麻素,它的精神活性是普通大麻素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俗称邮票的麦角二乙胺,是目前世界上较强的致幻剂,毒性极强,是一般摇头丸的3倍。

  (二)“网络勾连+虚拟货币+寄递配送”模式成为新型毒品犯罪新常态,走私新型毒品问题显现,同城配送新业态成为境内贩运的新选择。江苏省大约70%左右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系全程通过网络完成,无直接接触。犯罪分子通过特殊通讯软件对外联系,使用虚拟货币或者支付宝口令红包收取毒资后,通过快递将新型毒品走私入境。

  2020年以来,江苏省共办理46件走私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徐州沛县检察院办理的“Tank”特大走私毒品系列案,涉及我国十多个省份和地区,涉案一百余人。

  另外,跑腿、闪送等同城新业态也常被贩毒分子利用,江苏省办理了30件利用新业态方式贩运新型毒品案件。某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同城跑腿,在一周时间完成了60余次新型毒品交易。

  (三)新型毒品犯罪涉案人群逐渐呈现年轻化趋势,学生、职场人士涉案现象凸显,酒吧、夜店等娱乐场所易滋生新型毒品以及次生犯罪。新型毒品犯罪的涉案人员中有企业员工、作家、学生甚至是机关公务员。部分涉案人员原先具有海外留学和工作背景,通过境外论坛、网站等接触到新型毒品,归国后铤而走险实施走私犯罪。

  还有部分年轻人,特别是在校学生为了追求所谓的刺激、潮流感,在酒吧、KVT、夜店等场所购买吸食“上头电子烟”“蓝精灵”等新型毒品,以及笑气等虽没有被列管但是与毒品具有相当性的物质。此外,还有部分买家利用新型毒品实施猥亵、强奸等犯罪活动。

  (四)利用医疗药品管理漏洞或者职务便利致使管控麻精药品流入社会,增大新型毒品滥用风险。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此类案件15起。其中部分人系接受美沙酮戒断治疗的吸毒人员,他们将药液藏匿后带出医院私自持有或者转卖。部分人通过向病人高价收购麻醉和精神药品后对外贩卖。如马某通过中间人进入卖药群,购得大量泰勒宁后随意对外销售。吴某在从“药贩子”手中购得咪达唑仑后容留他人共同吸食。

  部分人甚至系医院、诊所或者医药公司员工,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对外出售牟利。如李某某在担任精神科医生期间,通过多开、虚开方式获取咪达唑仑片后对外贩卖。医药公司代表马某私刻诊所公章,从公司购买大量可待因口服液后出售给吸毒人员。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奉铭 陈渝娜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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