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同频共振,高邮市近日出台《关于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倒查追究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有效用好问责手段,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办法》指出,对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倒查追究监督责任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手段,也是压实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以倒查追究监督责任为抓手,有利于推动乡镇园区、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办法》要求,巡察组要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深入查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分别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组织“单独画像”,拓展巡察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办法》明确各乡镇(园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国有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织作为评价对象,以被巡察单位党内政治生活质态作为评价内容,通过巡察评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对相关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开展质效评价。
《办法》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内容,制定了对纪检监察组织倒查工作标准、追责问责和处置措施,持续深化“巡察+纪检”模式,强化信息互通,实现成果运用。
(来源: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