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江苏 建功新时代丨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全国第一 数字经济规模超4万亿 江苏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

2022年06月13日 10:37: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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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改革开放在当代中国发展中的关键性和决定性意义。近十年来,江苏扎实推进宏观经济治理、市场主体、市场体系、民生领域、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创造力,在经济体制改革各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天上午,“奋进新江苏  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改革开放专场在南京举行,会上展示了江苏一系列改革开放新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抓改革,着力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

  一是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聚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要素领域改革方向。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入开展。全省科创板上市公司截至目前82家,在全国占比近五分之一,数量排名第一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个以城市群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万亿元。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省2021年交易电量达到4000亿千瓦时,交易规模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2022年参与市场交易用户达到10.2万户左右,数量全国第一。“十三五”期间,通过市场竞争有效降低电价水平,累计降低企业购电成本230亿元左右。

  二是围绕稳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冲击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疫情以来,江苏及时出台“苏政50条”“苏政30条”“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助企纾困政策,从加大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方面推出一揽子惠企举措。今年1至5月,减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费共惠及企业约163万户,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资金惠及企业42.55万户。

  围绕关键领域抓改革,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一是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部署,推动国有企业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领域,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临近收官,截至今年4月底,我省138项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率95.6%,走在全国前列。积极稳妥开展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15家试点企业累计引进战略投资超过400亿元。民营经济获得更好发展环境。出台系列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全方位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高质量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6.7万亿元,占GDP比重的57.3%。“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江苏上榜企业数92家,位居全国第二。

  二是市场体系基础不断夯实着力清除市场壁垒,不断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积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出江苏贡献。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出台了“1+5+13”政策体系,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居全国第一方阵。全面放开市场准入,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政务服务地方性法规,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344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由原26个部门191项,精简为14个部门46项,“不见面审批”已成为江苏一张亮丽名片。出台《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全省1358.9万市场主体、6349万18岁以上自然人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总量超132亿条。全省8个市创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总体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促进消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消费全面扩容提质升级。2020年全省网上零售额突破万亿元大关,位居全国第四。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4万亿元大关,位居全国第二。

  围绕平衡发展抓改革,推动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是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成为首个国家批复的都市圈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深化南北结对帮扶合作,高质量推进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支持宿迁开展“四化”同步集成改革。2021年苏中苏北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提升到47.3%。2014年我省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来,累计实现964万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2021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16︰1,是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较小的省份之一。

  二是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在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6个领域和科技、能源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13个关键环节推进实施。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统筹抓好煤炭清洁低碳发展、高效利用、多元化利用、综合储运,有序推进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组织海上风电资源竞争性配置,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其他非化石能源应用途径。

  围绕共享发展抓改革,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一是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先后制定实施《“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等规划和文件。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全省基层功能配置标准实现度达90%以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制定出台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13个领域31类90个服务项目的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了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责任清单”、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清单”强化公共服务多层次制度供给。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重点任务清单》《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等一揽子政策,致力于系统谋划、整体解决“一老一小”突出问题。开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行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第三方评估的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从2016年的74.6分提高到86.05分

  二是扎实推进富民增收改革创新。出台《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围绕推进创业富民、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村居民增收致富、实施重点群体激励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加强富民增收工作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33条具体举措。按年度推进收入分配重点工作,进一步夯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础,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2021年江苏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7498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5.2%。

  “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下一步,江苏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方面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意见。以率先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总体目标,坚持顶层设计、系统集成,多措并举、务实推进,加快建成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聚焦“高质量市场环境、高能级商品和消费市场、高效率要素资源配置、高水平市场开放、高效能监管体制机制”5大重点领域,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提振、现代服务业发展、海外消费回流引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高层次人才集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网络市场监管、食品安全10项行动。三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研究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政策举措,健全完善全省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构建完善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大力培育和弘扬江苏优秀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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