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年"六一"儿童节恰逢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周年。昨天(5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六起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校园欺凌犯罪、学校老师猥亵男童案引人关注。那么,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怎么样?在遇到这类情况时会如何反应?记者今天进行了走访。
学校门口,遇到不认识的叔叔阿姨要来接你走,你会怎么办?面对这个问题,小朋友们表示自己肯定是拒绝,“我会说你是陌生人,我才不跟你走呢。”也有的小朋友表示,不跟他走,要让他跟父母电话核实情况。
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孩子们会如何做?小朋友们都表示了自己的观点,“这个时候,往往要告诉家长、告诉老师,甚至报警才能解决问题,你越不告诉家长,他们就胆子就越大,就越会欺负你。”“如果我碰到比我强壮的哥哥姐姐要打我,我就想办法赶紧逃跑。”“我可以大声说救命,旁边的人肯定会围观,肯定有些很大胆的人会制止。”
面临不法侵害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我会先警告他,让他不要再侵犯,并且会大声呼救。“”不能让别人摸,因为那是我们的私密部位,不能随便让别人摸。”“只要这件事是违法,我觉得一定得告诉父母,我们要处置这个不法分子,绝不容忍。”
此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六起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中,出现了培植学生当"大哥"收保护费的案例,法院通报中指出,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低、社会经验少等特点,被他人拉拢、胁迫、利诱参与实施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有些不法分子,专门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利用对象,自己则充当"幕后黑手",将未成年人当作"挡箭牌"。
家长马女士认为,很有必要让孩子们了解,什么样的事情是不可以发生的,“以后万一出现这些事情以后,他们就知道该怎么去做,而不是手足无措,甚至产生心理问题。”
“父母加学校双方都要有这方面的意识,包括教材中间也需要有这样的内容出现。”家长湛先生说。
专家表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落实教师管理规范,完善预防性侵协同机制;家长要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强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面临不法侵害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们的家庭要加强儿童的性教育,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教育,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让孩子有一种安定的心理状态去面对他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挑战,避免孩子们在外面受到伤害,不敢、不愿、害怕跟父母提及这一点。我们的学校要防患于未然,不能简单草率地处理孩子们之间的纠纷和冲突,既要教会孩子如何相处,也要持续地跟进发生冲突的儿童之间长久持续的这种关系发展的方向。形成比较系统的家校社合作的儿童保护网络,辅以孩子自我教育的能力的提升,更好地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殷飞说。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一秀 明玉花 史哲铭 王教群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