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万元!宿迁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2年05月27日 20:07:2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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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六五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5月27日下午,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举行六五环境日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该市发布了《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相关内容、《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和《宿迁市2021年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

  根据发布的《宿迁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宿迁去年以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为目标,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减污降碳,狠抓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8%,比2020年增加7.6个百分点;空气中PM2.5、PM10、O3、CO指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5.6%、1.5%、7.6%、25.0%;NO2、SO2指标浓度分别为25μg/m3、6μg/m3,同比持平。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7.01,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

  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正常。全市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Ⅲ比例为100%。15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3%,优Ⅲ水体比例为80%,无劣Ⅴ类水体。35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7.1%,优Ⅲ水体比例94.3%,无劣Ⅴ类水体。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为100%。126个国家网点和省控网土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率为97.6%。

  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声环境质量为好。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气溶胶及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均处于江苏省辐射环境天然本底值范围内;重点饮用水源地水中放射性核素水平符合标准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值均低于标准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良”。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持稳定。全市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共602个。向公安系统移送环境犯罪案件3起、行政拘留案件3起。全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03起,处罚金额7249.9万元。共受理环境信访件369件,较2020年减少181件,信访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全市共获得环境监测数据767.58万个。

  为聚焦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让《有奖举报规定》在宿迁落地见效。

  《有奖举报规定》共19条,对有奖举报的对象、途径、原则、奖励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共12条,进一步细化有奖举报奖励工作对象、具体奖励实施主体、资金保障、奖励发放工作流程等。

  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奖旗、奖状、奖章、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以精神奖励为主;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以物质奖励为主。涉及行政处罚的,原则上参照罚款金额的1%—5%确定奖励金额。具体为:对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举报事项,给予最低50元、最高1万元奖励;对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的举报事项,或者采取行政拘留的举报事项的,给予最低500元、最高1万元奖励;对采取刑事拘留的举报事项,给予最低1000元、最高1万元奖励;对未进行处罚,但进行查封扣押的举报事项,给予2000元奖励。另外举报人能够提供详细材料,协助开展调查取证的,在原有奖励金额的基础上,再增加5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1.5万元。对举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并造成严重后果、长期严重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认为,此举有利于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有利于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利于遏制企事业单位违法排污行为,也有利于增强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大家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发布会上,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通报,以示警训。共梳理典型案例10起,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类4起、水污染类2起、固体废物类2起、未批先建类1起、自动监测设备1起。宿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希望各排污公司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抓好环境问题整改,切实履行法定治污义务。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胡艳  通讯员/徐万宁 邵丹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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