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才俊”难拒高薪诱惑 沦为非法集资“账房先生”

2022年05月20日 22:57:2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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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获悉,近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洗钱案提起公诉。该案中,被告人小李原是某银行的理财经理,本来前程似锦的他因为难拒高薪诱惑,从银行离职后,利用起了专业知识为他人洗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法院以洗钱罪对小李判处刑罚,曾经的“金融才俊”也沦为了“阶下囚”。

  多年前,小李在某银行任理财经理一职。在他的客户中,出手阔绰的不少,让他尤为印象深刻的,是一名叫向某的客户。向某每次购买理财产品都达到了千万级别,所以在服务上,小李对其也格外上心。向某对这个为自己管理巨额资金的年轻人也是颇为欣赏,向小李提出:“我的公司每天财务往来很大,财务成本也高,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节约成本?”

  小李从专业的角度给出了一个建议。之后,向某又向小李介绍了其公司的经营业务与经营模式,并且向小李抛出了“橄榄枝”:“你干脆辞职到我这里干,帮我解决资金上的麻烦,工资你随便开。”从事金融行业的小李,一下就听明白向某公司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藏着巨大的风险,而且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但是,这个熟悉大客户一直以来出手都十分大方,而且在“工资随便开”的巨大诱惑下,小李决心从银行辞职,专心为向某工作。向某开的工资也确实没含糊,达每个月5万元左右。之后,小李先后通过注册公司、购买理财、购买公司股权等形式,穷尽各种方法将向某转给其的巨额资金进行转换。

  没多久,向某的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小李有洗钱的嫌疑,遂对其涉嫌洗钱案立案侦查。案件被移送至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小李明知是向某所在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仍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用于投资等,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李通过工资、股权交易、承兑汇票贴现手续费等方式,合计获利640余万元。

  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以洗钱罪对小李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予以没收,其它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继续予以追缴。(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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