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5月18日,扬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恢复我市相关殡葬服务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殡葬单位:
本轮疫情以来,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效守住了殡葬服务领域“零感染”的底线。根据《江苏省殡葬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苏民事﹝2021﹞1号)要求,现就稳妥有序恢复相关殡葬服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各类殡葬服务。即日起,各地、各殡葬服务单位可有序开放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恢复遗体告别等各类殡葬服务。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引导治丧群众减少人员聚集。市直殡葬单位承办遗体火化的丧户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人,进入业务大厅办理具体业务的人数不超过3人,集中守灵中心单厅不超过30人,告别厅不超过40人,前往墓园(或其他骨灰安放设施单位)落葬骨灰的不超过 40人。各地可根据所属殡葬服务单位业务量和场所容量,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采取管理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二、严格出入口查验管理。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继续落实出入口人员力量配备,严格执行“三查三报告”、“两员”制度,在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相关防疫知识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进入殡葬服务场所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好口罩,扫扬城码、查体温、查健康码、查行程卡。
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各殡葬服务机构:1、在14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报告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2、苏康码不是绿色、行程卡带“*”号人员;3、在28日内有境(国)外旅居史的人员;4、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且尚在健康管理期间的人员;5、存在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人员,如发烧(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的人员;6、处于传染期的其他传染性疾病人员。各地要安排专人每天将各地指挥部公布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报告的地区(行程卡带*)、14天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报告的地区”及时通知各殡葬服务机构,各机构要及时关注重点涉疫地区,认真查验,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工作人员管理。各地要督促所属殡葬服务机构重视服务场所信息化建设,做到机构进出口及公共服务空间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员工教育管理,对所有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每天体温检测、每周至少一次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要求,要引导教育员工疫情期间不前往浴室、棋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餐等人员聚集活动。常态化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地要督促所属殡葬服务机构认真学习民政部《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民办发〔2020〕2号),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疫情期间,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规范做好遗体交接、接运、火化、防护、车辆消杀等工作,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特别是无法联系逝者家属、患者非正常死亡等特殊情况下遗体交接、火化手续,防范涉及患者遗体处置的风险隐患。要重视应急物资储备,除储备口罩、手套、防护服、额温枪、消杀用品等日常防护、消杀物资外,适度储备二级防护标准物资,保障一线员工应急使用。
扬州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8日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 记者/王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