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盐城警方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专项行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着力防控各类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全力保障经济和社会稳定。
去年,江苏盐城建湖县某公司经营人张某因经营不善,以3000万元价格将公司资产出售,并约定首付15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抵押贷款。但张某在取得首笔款项后拒绝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日前,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张某被建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追回部分欠款。这是该县优化金融环境、重拳打击恶意逃废债的典型案件之一。
恶意逃废债行为,既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又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对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债务、恶意逃避债务追偿的行为,建湖警方重拳出击,铁腕“亮剑”。今年来,建湖公安机关实施服务发展“护航”行动,主动服务重大战略、城乡发展、企业群众,为发展助力、为建湖添彩。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加强与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切实强化对风险单位提前预警、先期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维护金融领域秩序,积极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年内已约谈风险企业42家,已主动与银行等对接的企业有15家,涉及金额9000余万元。
接下来,建湖公安机关还将继续深化打击恶意逃废债工作,重点打击银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典型突出、藐视法律的恶意逃废债案件,切实维护全县信用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齐小华 通讯员/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