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扬州宝应警方获悉,为进一步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宝应警方始终加强社会面重点场所管控不放松,4月28日-5月8日,共依法查处10起涉疫违法案件,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4月29日,宝应县公安局对宝应县邗沟路某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理发店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对员工落实“应检尽检”政策。宝应县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理发店及经营者王某学予以行政处罚。
5月4日,宝应县公安局对宝应县安宜北路某浴室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浴室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对外营业。宝应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该浴室及经营者张某予以行政处罚。
5月7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关驾车经过宝应县射阳湖镇S331蔷薇河大桥疫情防控检查点时,未下车登记信息、查验核酸报告、行程码等,强行闯卡,宝应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广予以行政处罚。
5月8日,宝应县公安局民警对位于宝应县鲁垛镇某美容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美容店未经过验收擅自营业,宝应县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美容店及经营者徐某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