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客户手机号获利 通讯店老板被判刑

2022年04月29日 16:50:2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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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4月29日),记者获悉,近日,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三千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公民个人信息相关联的电信服务及相关活动。

  陈某在宝应县某乡镇经营一家通讯营业厅。2019年4月,一个自称杨某的人来到店里,表示可以利用工作便利进行“兼职”,并将陈某拉入一个微信群,告知其给客户注册手机号码之际,将客户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发到群里,就可以轻松赚取佣金,这让陈某心中窃喜,日常生意比较平淡,做“兼职”可以多赚点钱,何乐而不为。

  2019年4月开始,陈某利用为客户提供手机调试、充值等服务的时机,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利用自己的微信将客户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发送到多个微信群里,群里的“上家”收到手机号,第一时间就在各类APP上进行注册,注册时会发送验证码到客户手机上,陈某将验证码再发到群里,群里的“上家”收到验证码后继续操作注册,然后陈某又立刻“消无声息”的在客户手机上删除验证码短信。一番操作只需短短几分钟,如若注册成功,陈某会收到1元、4元、8元等金额不等的佣金,而客户却浑然不知自己的个人信息已被侵犯。

  直到2021年4月一次行业会议上,陈某才知道擅自利用客户手机号注册APP是违法犯罪行为,此时其已通过该方式获利1万余元,心生胆怯的陈某决定收手,但抵不过 “轻松赚钱”的诱惑,没过多久便“重操旧业”。最终,陈某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并经侦查而案发,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广大消费者到通讯营业厅办手机业务时,一定要有防范意识,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给他人操作,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若平常收到验证码时,也不要轻易提供给他人。老年人等群体最好由家人陪同或代办业务,以免不法分子利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APP继而产生转账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通讯员/宝检宣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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