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江苏近日发布《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对三类项目分类管理,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重大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
《措施》提出,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重大项目目录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关于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指导意见》,选择采用“拿地即开工”方式,项目所在地市县相关部门和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审批
《措施》要求,对于不会对周边环境和相邻的建筑、居民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低于24米、地下不超过一层等低风险生产性厂房、仓储类项目,办理全流程划分为用地许可、开工前许可、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4个环节,自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开始至不动产登记完成,总审批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以内。
低风险项目办理全流程仅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11个事项,其他各类许可、备案、评估评价等事项免于办理。而小型低风险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满足统一开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相关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后,项目即可开工。
小型低风险项目实施告知承诺
《措施》明确,对施工许可限额以上、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单跨小于18米的单层建筑或者跨度小于9米且无振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建筑类型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满足统一开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相关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后,项目即可开工。
改进相关监管措施,分类管理缩减流程
在为建设单位减负上,《措施》提出,建设单位免费使用区域评估和规划环评评估结果,不需要进行项目单项评估。区域评估、开工许可阶段前测绘,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技术评审、专家评审、检验等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转嫁给建设单位。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由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建设。
低风险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自审承诺制,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作出承诺,相关审查管理部门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抽查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工程验线事项,属于低风险项目的,在工程开工前实施;属于小型低风险项目的,在工程开工后实施。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尹浼又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