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补齐人员缺口 提升装备能力

2022年04月21日 20:34:1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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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急救行为、急救中心职能、急救站(点)覆盖面、救护车执行急救任务时的权利等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是江苏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实际问题的一次有益探索。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针对目前存在的短板问题,各地各部门谋思路、出实招。

  补齐人员缺口

  从各地现有情况看,急救中心普遍面临“人才荒”的问题, 《条例》明确:每辆救护车应当配备至少一名急救医师、一名急救护士和一至二名急救辅助人员。如按要求南京至少需要配备930-1240名随车急救人员,从数量上看,目前南京有812名随车急救人员,总缺口118-428名,且专职医护人员占比低,多为全院医护轮班。南京市卫健委主任夏海鸣表示,将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合理配置急救医师、急救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健全完善急救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

  无锡市政府副市长秦咏薪表示,将专题研判解决急救医生以及调度管理、信息化等专业人才紧缺问题,通过招聘编外人员、抽调市属医院医护人员至市急救中心轮转等,确保储备足够后备应急力量。完善急救人才引育机制,在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和评审等方面应予以适当倾斜。

  提升装备能力

  技术加持下,院前急救水平在不断提高。据了解,江苏省是国家航空医疗救护联合、互联网+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定位的试点省份。《无锡市“十四五”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公立医院医师到急救中心轮训制度,加强院前急救质控体系建设、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急救效率等创新做法。

  但要“做得好”,需要有保障机制,尤其是经费保障。《条例》将急救中心、急救站(点)建设和运行,购置、更新和维护救护车、医疗急救设备和器械、通讯设备,储备应急药品和其他急救物资等事项所需经费纳入政府保障范围。

  如皋市2015年建成了南通第一家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中心主任冒拥军表示,将以条例为依托,加强车辆装备建设和急救指挥系统建设,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救护车的运行状态、设备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应用院前急救电子病历系统,方便现场急救医生通过移动终端,实时录入电子病历和救治措施,借助5G等技术,实施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和车内急救过程。

  形成良好氛围

  “120”特服号被骚扰、急救人员被人身攻击、救护车因收费站收费问题产生延误等,这些现象在院前急救工作中时有发生。《条例》为从业环境提供了后盾,如赋予了救护车执行任务时享有特殊权利,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信号灯等的限制,并规定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阻碍其通行。

  《条例》还要求通信运营企业按要求保障“120”通讯网络畅通,并提供急救呼叫人员位置信息等服务。据介绍,试点城市南通和淮安已经实现呼叫定位,南京部分实现,其他城市的定位建设将因《条例》施行更加顺利。淮安市急救中心主任周冬兰表示,今后,遇到120呼叫资源被占用、浪费,他们也将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处置骚扰者,同时一线人员面临人身危险,会寻求联动单位支持或诉诸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摄影/曹伟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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