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减免6个月物业租金 苏州出台农村集体物业租金减免政策

2022年04月16日 14:08:1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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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住企业、留住业主,就是留住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4月15日,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减免2022年承租农村集体物业租金的指导意见》,最高将为全市范围内承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权属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至8月的租金。

  根据《指导意见》,由承租方提出减免申请、说明减免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村级集体物业租金减免方案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租金减免方案及集体经济组织表决结果提交镇(街)农经部门审核备案。镇级集体物业租金减免方案由镇(街)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讨论实施,并以一定方式向全镇(街)公示。

  在减免标准方面,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决定减免的,将根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进行减免(租金按年收取的,换算成月租金标准后进行减免),减免的金额上限参照苏州市国资租金减免标准,即减免2022年3至8月共6个月租金,执行时间至2022年底。具体减免标准,由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实施。

  根据租金实际缴纳情况,采取的减免方式也有所不同。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租金尚未全部缴纳,且尚未缴纳部分大于减免金额的,从后期租金中扣除相应减免金额。集体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租金已全部缴纳,或虽尚未全部缴纳、但未缴纳部分小于减免金额的,可由相关方进行协商,采取按照减免标准无偿顺延合同时间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对此次疫情之前存在集体租金欠缴的承租方,必须先完成清缴,才可纳入减免范围;对存在其他违反集体资产交易合同行为的承租方,必须在整改之后才能进行租金减免。

  据了解,该《指导意见》是继2020年苏州市《关于应对疫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减免资产出租租金的指导意见》后,又一次鼓励引导全市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的租金减免。2020年,全市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减免租金2.41亿元,有力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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