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强化交通防控各项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控交通防线,江苏省交通口岸防控组根据交通运输部相关指南及省内实际,修订形成了第三版《道路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控指南》。
与之前的版本相比,第三版在道路客运、货运等方面,都增加了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道路客运方面,第三版指南中明确:客运站针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查验率及省际、市际包车乘客的信息登记率均要达到100%。
每趟次运营时间超过1天的道路客运班线车辆,要进一步提高行驶途中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频次,强化对客车的通风换气。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方面,要求企业建立全体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及出租汽车方面,第三版指南中明确: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目前,全省各地交通行业正按新版指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举措。4月11日起,泰兴市城乡公共交通、出租汽车有序恢复运行。记者在泰兴市汽车客运站看到,出租车驾驶员正在消毒车辆。
泰州市公交行业恢复运营后,车辆将严格落实“一趟一消毒”通风运营等措施。乘客在体温正常、扫描“场所码”、出示“苏康码”后可正常乘车。4月13日,连云港市的出租车开始有序恢复运营。
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汽服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军介绍:“我们在市区设置了5个消毒点位,严格按照出租汽车消毒流程对车辆进行消毒,并对驾驶员进行体温监测;我们还将按照100%的比例,通过GPS后台视频监控系统与路面点位抽查相结合,对本公司车辆运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恢复运营后,连云港出租车严禁跨市运营,严禁上高速公路,严禁到高速公路出入口、港口等疫情输入风险较大的地点拉载乘客,高铁站管控区范围内“只下客不上客”。
连云港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客运中队中队长于长可表示:“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司、平台或者驾驶员,市交通执法支队将会启动‘熔断’机制,给予暂停公司驾驶员及其车辆运营七天的处理。对未落实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处理。”
交通部门提醒乘客,在乘车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码,并出示“苏康码”“行程码”供查验。尽量选择后排就座,优先使用电子支付减少接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连云港台 泰州台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