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据“南通发布”微信公号消息,4月2日,南通市崇川区、通州区、经济开发区发布紧急寻人通知。全文如下:
崇川区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3月30日至4月1日,我区居民蒋某、王某核酸初筛呈阳性。经流调溯源,现将二人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阳性人员蒋某(女,32岁,系4月1日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7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28王某的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19时乘车进入荷兰街,22时乘车离开荷兰街。期间,在荷兰街台球厅、第一家擀面皮店、杨飞飞饮品店(衢州鸭头店)、优选水果捞店等部位停留。
阳性人员王某(男,49岁,系4月1日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7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28王某的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18时至22时,南通市体育馆(青年西路80号虹桥体育馆);
3月30日,7时50分至8时10分许,光明东村知心面馆;17时20分至30分许,城南新村18幢北侧老杜点心店(煎饼摊);18时至21时,南通市体育馆(青年西路80号虹桥体育馆);
3月31日,7时至7时30分许,莘园路菜市场。
请与上述点位有时空轨迹交叉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和派出所报备,本人及家庭成员立即实行居家隔离措施,从末次接触时间开始隔离7天,并于第1、3、7天前往指定核酸采样点(“苏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前往核酸采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做到“两点一线”,“两点”即居住点与核酸采样点,“一线”即往返“两点”的路线,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等。故意隐瞒相关行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通市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日
通州区疫情防控紧急通知
4月1日,我区在隔离点人员核酸采样过程中,发现2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在相关地区有活动轨迹。经初步流调,具体活动轨迹如下:
病例一:
3月27日19:00—20:30,先锋街道“家在安徽”小吃店。
3月28日白天,开发区通盛南路18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附近。
3月29日中午及21:00,先锋街道安徽板面店。
3月30日12:00,先锋街道富锋路插花牛肉汤店。
3月30日12:58,先锋街道周圩村43组宋元兴商店。
3月30日18:57分,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通富南路妇儿乐城帝之豪烟酒店。
3月29日白天、3月30日白天,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病例二:
3月27日19:00—20:30,先锋街道“家在安徽”小吃店。
3月28日9:00—22:00,平潮镇云台山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平潮镇马躺路西站大道二期工程工地。
3月29日白天,南通开发区东方大道与海堡路红绿灯南200米路西工地。
3月29日下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29日21:00,先锋街道安徽板面店。
3月30日上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30日12:00,先锋街道插花牛肉汤店。
3月30日12:42,先锋街道风之春超市。
3月30日下午,先锋街道凯聚护栏厂。
3月30日18:57,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通富南路妇儿乐城帝之豪烟酒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相关轨迹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或隔离管控、居家监测等措施。
隐瞒与确诊病例及其密接者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2日
南通开发区疫情防控紧急寻人通知
4月1日,我区小海街道海悦嘉园居民曹某核酸复核为阳性。经流调溯源,现将曹某行程轨迹涉及风险点位公布如下:
曹某(女,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29号通告所涉无症状感染者41号):
3月31日,11时至13时,亿都超市(海悦嘉园)。
请与上述点位有时空轨迹交叉的人员立即主动报备,联系电话:0513—85927515。本人及家庭成员立即实行居家隔离措施,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居家监测等措施。
故意隐瞒相关行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