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江苏省人社厅公布了我省2022年一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11家用人单位。这些单位大部分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最多的一家拖欠百余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合计超过160万元。
2022年一季度省级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同时,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11家用人单位中,有3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022年第一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