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年,扬州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将联合全市新闻媒体,设立营商环境“曝光台”、建立“红黑榜”制度,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著出版《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其中扬州市建立采购人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度的典型经验做法获得推广。
据了解,从2020年开始,扬州市试点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今年初,扬州市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中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通知》明确采购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做出承诺。细分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一般失信行为,并进行信用评价和记录,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林介绍,在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方面,主要从信用承诺制度、告知制度、回访制度、定期检查跟重点检查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此外,项目采购结束后,对采购人就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的相关事项作诚信提醒告知,包括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法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以及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尾款、退还履约保证金等,督促合同双方诚信履约。
王林介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主要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是不是按照法律规定时间签订,政府采购的资金支付是不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的预约验收是不是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来验收的,建立政府采购信用制度后,能对这三个重点环节做到监管有力,去年扬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在全省位列第一。
营商环境优化永远在路上,今年,扬州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将联合全市新闻媒体,设立营商环境“曝光台”、建立“红黑榜”制度。其中红榜主要是各地、各部门争先进位显著,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省部及以上表彰奖励、复制推广经验交流等;黑榜是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行为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扬州市发改委法规处处长胡新林表示,希望通过红黑榜的设立,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层层推动问题解决,最终合力推进扬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新媒体
编辑丨郑艳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