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八大举措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2022年03月20日 10:54:3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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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政府办对外发布《泰州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实施细则》,亮出8大新举措,全面升级工业用地供给方式,着力提高全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助推高质量发展。

  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等要求低限,加强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空间、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这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都直指一个目标,就是提升工业用地“含金量”。

  “工业用地是保证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兴制造业布局建设都离不开工业用地的有效供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产出效益稳步提升,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举措仍需进一步加强。此次《实施细则》涉及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各个方面,对我市今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等要求低限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新上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2,其中列入“三比一提升”考核的沿江A档园区原则上不低于1.5,非沿江A档园区、沿江B档园区原则上不低于1.3;高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按照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等。

  《实施细则》提出,要加强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明确省级以上开发区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等规划管控和建设要求,统筹开展人防工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建设。在确保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设施以及生活配套等设施。

  在共建共享服务配套设施方面,《实施细则》要求,产业园区可以集中建设商业服务业、商务公寓、宿舍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邻里中心综合设施及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为园区统一提供商住及公共服务,占地面积根据规划统筹安排。

  《实施细则》还明确,要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工业用地可以兼容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科研用地可以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与项目及生活性服务设施,进一步实现功能混合。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互利的功能混合布置。

  以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低效闲置工业用地盘活提升,从而盘活存量、挖潜增效,为产业发展拓展空间,这是《实施细则》规定的又一突出亮点。《实施细则》明确,我市将开展各类开发园区、村镇工业集中区改造提升专项行动,通过连片更新改造、规划高标准园区等,实现布局优化、“化零为整”,推动各类开发园区、村镇工业集中区高质量发展。同时,完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机制,引导存量工业用地多途径盘活利用。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者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对不改变用途的现有工业用地,通过厂房加层、开发地下空间、拆除重建、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生产用房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土地用途变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列入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经市、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实施细则》还就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协同监管服务等作出了规定,明确我市将加强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计划保障,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政策,部门联动加强监督监管,真正告别“粗放”用地模式,持续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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