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每个市民都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但个别人却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日前,泰州市姜堰区居民储某从上海返姜后,因违反居家医学观察规定,被警方依法处理。
3月18日上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张甸派出所民警对居家医学观察对象进行回访巡查时,发现辖区居民储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

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储某,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其严守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各项规定,并对储某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经查,3月13日,储某从上海青浦区返姜后行程码显示带星号,防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门告知储某要按照政府通告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并为其安装智能门窗探测器。3月18日上午7时许,储某在明知自己仍在居家医学观察的情形下,无视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被民警发现。
经核查,储某居家医学观察期间每日的核酸检测结果均呈阴性。因储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警方最终给予其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于妨碍、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查处。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李钰 梅俊 编辑/徐金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