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镇江文化广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广播电视台),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注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尤其是买叠加别墅的时候,都想要买一个一楼带院子的房子,市民肖女士就看上了这样一套房子,没想到等她们交了150万房款后才发现,宣传所说“赠送的庭院”,根本不属于自己家。
肖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月8号,她的父亲在丁卯优盛生活广场“旺恒棠院”售楼处,看中了一套下叠带院子的别墅。


市民 肖女士:
当时我们来的时候,就看中它,因为是边户,院子比一般的户要大,就是看中这个我们才买的,而且它这个边户价格比楼上没有院子的,要多将近50几万,如果这个院子产权不属于我,这个房子我肯定就不要了。


肖女士说,他们买房之前,参考了多个微信公众号的图文介绍,发现推文中都强调了买一楼送花园,这才决定认购这套还在建设中的房子,房屋总价是210多万,年前他们付了100万房款,并在一份认购协议里签了字,年后他们又付了50万元,前几天肖女士准备去缴纳剩余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却意外得知,销售所说的“院子”,很可能根本不属于他们家,肖女士和丈夫当时就急了。

市民 肖女士:
置业顾问回我们是没有产权,这个院子首先它是不属于我们,也不属于开发商的,这个院子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是归属到30%绿化率里面,开发商以产证的价值卖给我,那我们多花这50万肯定是不值的。
肖女士告诉记者
对于她的质疑,置业顾问表示,在他们年前签署的认购协议里,就有一份“认购须知”,上面已经告知了所有业主,一楼的花园属于非产权面积,但一楼用户可以正常使用,但禁止封闭。对于这份所谓的告知书,肖女士并不认可。

市民 肖女士:
我说你这个院子是属于到你整个开发的绿化率里面去了,是属于整个小区业主的,我们根本没有权力去用,现在我的要求很简单,你要么维护我的利益,因为我多花钱了,院子给我,要么你就给我退款,我这个房子不要了。
但是对于肖女士的诉求,售楼处置业顾问表示无法给予承诺,也不能退房。那么,肖女士所说是否属实呢?1号下午,帮忙记者来到了“旺恒棠院”售楼处,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宣传下叠会送庭院,只是允许一楼住户使用。

“旺恒棠院”售楼处负责人 陈先生:
我们当时在买卖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客户,这个花园是在你的家门口,你是可以出来使用,这个不仅是说过,我们还有跟客户告知,签字确认了,书面的东西。
陈先生说
他们的置业顾问在销售时,都会说明花园不会计入业主的产权面积,而且肖女士的父亲也在告知书上签字了,肖女士就不能以没有“庭院”为由要求退房,对此,肖女士有不同意见。

市民 肖女士:
告知书没有拿出来特意告诉我们说,你这个院子不具有产证,不具有什么东西,只是告诉我们说,这个连着一堆要签的东西,一起给了我爸爸,因为我爸爸是老人家,他来付的定金签的字,老人家也不会向我们年轻人一样一张一张地看。
同时,肖女士认为,在多个关于楼市的推介公众号里,在介绍“旺恒棠院”时,都强调“买一楼送花园”,最后业主却发现,花园不能算入产权面积,售楼处已经涉嫌虚假宣传。对此,售楼处陈经理是这样解释的。

“旺恒棠院”售楼处负责人 陈先生:
我没有允许公众号这样介绍啊,谁允许了,你可以追究他的责任,我还要保留追究他的责任。

陈先生表示,他们的销售人员并不存在虚假宣传,所以不会给肖女士退房退款。那么,这些公众号的宣传内容究竟是从何而来呢?记者随后联系了公众号“宁镇扬楼市”和“楼市镇江”的工作人员。

“宁镇扬楼市”公众号工作人员:我们日常会出一些采盘稿件,但是确实是编辑跟项目上核实的信息,是销售自己说的,我们不会自己去写,瞎写。
“楼市镇江”公众号工作人员:当时他们在展示点的时候,我们过去采盘的时候,他们置业顾问讲的。
两家公众号工作人员都表示,相关内容都是售楼处置业顾问介绍的,他们都保留了相关证据,而且也向记者提供了售楼处的宣传海报,四张海报中均有“下叠带院子”、“下有庭院”的内容。
对于此事,律师表示,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告知书,单从告知书本身的形式来看是合法的,但是结合楼盘宣传内容,开发商就存在不合法行为。


帮忙团律师 陈冰:
楼市网络宣传的广告里面,广告宣传片或广告宣传手册里面,是讲了下叠是带一个自行使用的院子的,这个可能就涉及到虚假宣传。
同时,
陈冰认为,
开发商所谓“公众号擅自宣传”的说法
并不成立。

帮忙团律师 陈冰:
我们举个例子,一个商品,比如一个手机很好,来进行广告宣传的发布商,他对于手机怎么好,他也不知道,他肯定要生产商来介绍,他才知道,这个说辞应该说是不成立的。
陈冰表示
置业顾问代表开发商进行房产销售,这是一种“业务行为”,他们向消费者、楼市公众号介绍楼市信息所产生的责任,应当由开发商承担。目前,肖女士正在与开发商做进一步协商,她表示,如果协商不成,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楼盘虚假宣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