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港派出所通过“云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一桩发生在公海之上的船员纠纷,而两名曾经因为持刀相向发生流血冲突的船员,也重归于好。
2月14号,大港派出所根据市局指令,到辖区某隔离酒店,对一桩船员纠纷开展调解。民警及专职调解员身穿防护服到了现场,发现事情有点棘手。
大港派出所专职调解员 孙学良:
医护人员建议,我们尽量不要跟他们接触,民警也没办法了,说这个事情不接触没办法调解。后来我就提到了我们所里前年安装的一个“云系统”,可以远程跟双方通话,建立三方通话机制。
在云调解过程中,大港派出所专职调解员孙学良了解到,两名当事人聂某和谢某,都是一艘国际远洋货船上的船员,他们之间的冲突发生在半年前,由于事发在公海,无法报警处理,这事儿就这么拖了半年。
大港派出所专职调解员 孙学良:
他们在里面打扫卫生的时候,两个人因为口角发生了一点争执,当时聂某个子比较矮小,他怕自己吃亏,就随手拿起船上食堂里的一把菜刀,举起刀,做了有点想砍谢某的一个动作,当时谢某感觉到事情不对,就往后退,在退的过程中有个拉扯,就不小心划到了谢某的脸部。
伤者谢某提出,要得到3万元赔偿,才肯罢休,聂某则觉得谢某漫天要价,不肯妥协。之后,在船长及两人所属劳务公司的多次协调下,事情也没能圆满解决。
大港派出所专职调解员 孙学良:
根据我们国家的人损标准,我目测了一下,因为伤口在2.5公分左右,最多是轻微伤,如果要轻伤二级,伤口必须达到4.5公分到5公分之间。他的面部外伤,正常的情况之下,也没有缝针,正常愈合的话,考虑在10天左右。
在云调解过程中,
孙学良丰富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储备,
让双方都很信服。
大港派出所专职调解员 孙学良:
因为我也跟他们讲了,他们双方打架斗殴,属于互殴案件,双方都有责任,在我们这边处罚的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有可能会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到500元罚款。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聂某赔偿谢某
医药费、误工费等4000元,
并赔礼道歉,
双方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