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互联网时代一些“键盘侠”利用网络评论颠倒黑白、制造话题甚至出现网络暴力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鲁曼提出,要建立一部反网暴的专项立法:“针对网络暴力的规定散见于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范中,因此建议出台专项反网暴法。”
全国人大代表 鲁曼
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已经成为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鲁曼代表认为,通过专项立法进一步明确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治安处罚及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加大对网暴事件中施暴者的惩治力度,在侮辱罪、诽谤罪中增加“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档次;针对“告诉才处理”即需要受害者提起刑事自诉的规定,可考虑将诽谤罪在特定情况下规定为公诉犯罪。同时,平台要加强审核责任,通过对图片、文字、语音等进行识别,过滤显而易见的违法侵权信息。
鲁曼介绍,如今屏幕前的青少年越来越多,他们遭受网络暴力之后,会对他们产生持久甚至永久的影响。因此她建议:“学校一定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建设,首先引导他们学会正确地接触、使用网络,面对网络上较为暴力的语言,需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并接受相关的心理服务。同时,也建议公安及相关部门定时在网上进行监测。”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刘正则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