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修复企业信用 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产业强市

2022年02月17日 16:49:3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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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  助力产业强市

2月17日上午,镇江中院举行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2021年6月以来,镇江法院紧紧围绕产业强市战略,对全市4257家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2605家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退出占比61%,为镇江市城市信用综合评价排名从全国第97位提升至第31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不久前召开的镇江市产业强市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镇江中院喜获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甘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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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镇江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宽介绍,镇江中院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其列为一把手院长“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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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谋划,强化安排部署

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协调部署。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是一项“硬骨头”任务,需要内外联动,上下协调,才能形成合力,攻坚克难。镇江中院成立了由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法院企业信用修复专项工作部署会,明确专项行动是服务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全市法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克服畏难情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内“合”全市法院力量,形成组织合力。全市法院明确职责分工,由各法院负责本院单独纳失的企业退出失信工作,市中院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存在多次被纳失和交叉纳失案件的统一管理,确定年底前将失信企业退出60%作为工作目标。为提高效率,镇江中院执行局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全市法院精干力量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行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外“合”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攻坚。镇江中院与镇江市信用办密切配合,坚持“属地治理、法院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各市(区)政府召开专项治理会议,压实地方乡镇街道的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综治网格力量,协助核查属地企业经营状况和财产情况。镇江中院和镇江市信用办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对推进缓慢的地区和问题突出的法院及时进行督促指导。通过内外协调联动,多重发力,“府院联动机制”在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中得到进一步优化,基层综治网格力量得到充分发挥,呈现出多层级、宽领域、高效率运行的工作态势。


高效落实,细化工作措施

分类管理,精准施策。针对被纳入到修复范围的失信企业,全市法院摸排了所涉及的终本案件19538件,按照企业经营现状分类制定了初步的修复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并初步梳理出“帮扶清单”、“约束清单”和“退出清单”。

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对于进入破产程序和破产终结的企业,联系该企业破产管理人。市中院提供删除失信申请书模板,由破产管理人向纳失法院提出删除失信的申请,共计退出失信企业24家;对有履行意愿的失信企业,会同政府部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召开执行当事人债务协商会,充分沟通,最终达成和解,直接帮助624家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对于已经停产停业的企业,各法院于2021年10月底全部完成2轮网络查控,同时通过乡镇、街道对所有停产停业企业完成了3轮企业财产信息线下核查。各法院对乡镇、街道移送至法院的企业财产信息表格、现场照片等线下调查资料及时依法审查,并向案件所涉及的所有申请执行人发出财产线索提供通知书,再结合2轮网络查控的情况,判定出该失信企业是否符合退出条件或移送“执转破”条件。至12月底,以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式退出失信名单企业1807家,移送“执转破”150家。

严格把关,依法退出。为规范退出行为,市中院先后召开7次会议部署推进,下发4份指导性文件和4份文书模板,帮助指导基层法院做好失信治理工作。各法院对拟退出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时向该案件申请执行人发出财产线索提供通知书和退出失信决定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此次失信治理行动中的查询、调查、通知书和决定书等材料,均立卷归入原案终本卷宗。


创新举措,完善长效机制

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向其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建立“三预提醒”机制。为从源头上防范失信行为发生,通过立案前向当事人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避免债务人因非故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为被执行人,产生不良征信记录。执行立案后送达执行通知书和预纳失、预限高通知,反复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后果,全流程提醒被执行企业及时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共计发出督促履行通知行书1137份。

建立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明确纳失标准,对符合已足额保全、提供有效担保、履行顺序在后等四类情形的企业,严禁采用失信惩戒措施,对拟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企业,视情给予1-3个月履行宽限期。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发布的失信企业名单数量同比降低了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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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由中院新闻处处长孙彩萍主持。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巧林发布企业信用修复典型案例。省、市新闻媒体记者、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文:朱晨   通讯员  常文金

图:市中院提供

编辑:朱晨

审核:周婷婷  叶梦琦   葛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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