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近来热度非常高。如何依法合规地使用“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遵守哪些规则?近日,北京冬奥组委就相关问题做了总结。
【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 不得使用其形象和名称】
北京冬奥组委强调,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说,有些商家没有经过北京冬奥组委会的许可,擅自制作一些以“冰墩墩”的形象,作为内容呈现的一些商品,比如看到最近比较火的一些“冰墩墩”蛋糕或者“冰墩墩”玩具,在没有经过权利人允许的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可以使用“冰墩墩”的图像,包括文字,因此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权利人也可以向他主张赔偿的责任。
“冰墩墩”的形象作为美术作品,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更不得将“冰墩墩”的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除外。比如说有些人在社交软件上使用“冰墩墩”制作表情包,有可能涉及到篡改“冰墩墩”的形象。
【非商业目的使用 需通过官方渠道填报申请材料】
另外,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使用可以分为商业和非商业两种情况。《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称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
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
吴国皓律师认为,对于非商业使用,相对而言限制性就会比较低一点,但也是必须要得到权利人的许可。通过相应的规定,可以在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上申请,获得了奥组委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对相应的文字或者图案进行使用。
记者也了解到,北京冬奥组委将于2022年12月31号之前,将“冰墩墩”所涉包括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国际奥委会。希望大家都能依法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用自己的行动守护可爱的“冰墩墩”。如果您发现有商家非法使用“冰墩墩”形象,也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董雯 俞铭义 编剧/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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