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8日,扬州成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细数时光,扬州名城保护已经走过了40年,在全国探索出众多原创性、全局性、可复制、可分享的名城保护实践经验,走出了一条扬州特色的古城保护之路。
眼前这一页微微泛黄的纸就是1982年2月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的复印件,泛黄的纸张记录下40年前那个重要的历史时刻。
1982年2月8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侯仁之、郑孝燮、单士元三位全国政协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泓介绍,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决策,不仅改变了中国一大批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古城的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而且对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功不可没。作为首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多年来,扬州按照“护其貌、美其颜、扬其韵、铸其魂”的思路推进古城保护与复兴,很多成功案例成为全国典范。
虎年春节期间,扬州市东关街吸引了央视等中央级媒体的多次聚焦。不过,如果不是20年前的及时保护,东关街的标志建筑之一——东门遗址可能永远不会重见天日。2001年,为了改善老城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东关街东头的泰州路沿线规划兴建了商住楼,但在建到第三栋楼时,发现了扬州城东门遗址,最终,不仅建筑施工被果断叫停,而且紧邻东门遗址的两栋已封顶的住宅楼也被拆除。正是有了这次东门遗址完好保存的基础,才有了后来东关古街的复建,成
包括东门遗址在内,在扬州古城18.25平方公里的保护范围内,已发掘保护的隋炀帝陵、唐城城墙及南门遗址等众多遗址,最终无一例外都是城市建设给文物保护“让路”。扬州始终坚持妥善处理古城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留住城市记忆,坚持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体系、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实现人与古城和谐共存。
刘泓表示,扬州在古城保护工作中,坚持群众参与的理念,专门制定出台《扬州古城传统民居修缮实施意见》,动员和鼓励老城区居民积极改善自身居住条件,提高全社会参与古城保护的自觉性、积极性。
同济大学教授、著名古城镇规划保护专家阮仪三认为,扬州古城的改建和更新给全国做出了表率。
实践出真知!40年来,扬州还在牵头成立全国名城学术研究组织、《中国名城》杂志创办、引领全国名城学术活动等方面,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事业探索出众多原创性、全局性、可复制、可分享的实践经验。2016年,扬州还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首部实体法规《扬州古城保护条例》,为扬州名城保护翻开新的篇章。
扬州市人大环资城建工委副主任陈跃介绍,《条例》的实施对扬州市构建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体系起到了统领作用,颁布实施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开展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督促政府做好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2020年1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扬州时称赞“扬州是个好地方,是国家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文明、文化、历史古城,在全国都很有分量”。古城保护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扬州将继续在古城保护领域破题开局,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写下更加浓墨重彩的一笔,让古城保护在全国更有分量。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朱蒋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