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规定出租车的报废年限是8年。达到这个年限之后,其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程序拆解销毁。但是近期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025-83195110新闻热线接到反映,说常州市有多辆2015年就应该报废的出租汽车至今仍然没有被报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2015年就该报废 为何至今还“流落”在社会上】
常州市民高先生说,他曾经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07年,他花费25万元拿到了这辆涂装“武进汽运”的出租车。车的营运手续属于常州市武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本身属于他个人。他每个月向公司缴纳700元管理服务费,自负盈亏。2012年承包合同到期。
双方的经营合同明确,期满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及牌照、营运证等随车证件交还公司,由公司统一办理车辆退出出租车市场工作。扣除相关费用后,将车辆残值退还司机。
高先生说,和他同样情况的“武进汽运”出租车还有七八辆。因为就车辆更新、继续承包和车辆所有权都没能谈拢,直到2015年车辆到达8年报废期限,他们才将相关材料交给公司。
随后,高先生将自己的车放到停车场。因为报废这辆车必须要武进汽车服务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可武进汽车服务公司并不配合他。
高峰说:“我的诉求就是这个车已经很破了,放在这里不仅影响到人家市容,还有安全隐患。村里经常要求我把这个车处理掉。我现在就是想公司能够配合我,包括运管部门做协调,把这个车通过正规途径报废掉。”
【公司:报废可以但报废单收回 司机:得协商】
既然这些出租车已经到了报废年限,常州市武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何不配合高先生等人把车辆报废呢?
按照常州市武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说法,高先生等人车辆的真正经营权在一个叫刘莉的人手里,而刘莉和常州市武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是合作关系。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刘莉,她表示常州市区的出租车特许经营权是政府部门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的,她本人在1998年前后以每辆车40万元左右的费用拍下相关车辆的经营权。就算她配合车辆报废,最终的报废单应该归她所有。
按照刘莉的说法,车辆的报废单和营运证紧密相关,她须凭借报废单才能申请更新车辆继续运营出租生意。因为高先生等人手里的车没有报废,目前她的生意已经基本停滞。可高先生认为车辆本身的所有权属于自己,报废单应该属于自己。就算要把报废单给刘莉,也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
【报废单归谁法律未规定 常州客管处:将协调】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不仅是七八辆出租车特许经营权的浪费,车辆无法报废导致的各种隐患也不小。为了尽快处理好这一问题,记者和高先生找到了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协调处理此事。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认为,需要武进客运负责人把刘莉约出来商讨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方式。
车辆到期就应该报废。如今,车辆经营权的所有者和车辆所有者以及运营公司之间产生了经济纠葛,导致迟迟没能解决。为了防止报废的车辆流向市场,建议当地交通部门介入之后,几方能坐下来好好协商,尽快解决这件事。
(周会峰 杨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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