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将快递投至快递箱等 最高可罚3万元

2022年01月08日 20:08:3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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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快递几乎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快递的快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也有一些困扰和麻烦。昨天(1月7日),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

  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共计十章八十条,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强化快递安全管理、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对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作出制度性安排。

  其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在快递服务方面则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观。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快递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现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是在2008年公布施行的,并在2012年修改后沿用至今。

  这次修订就是为了回应广大市民关心的一些新问题,比如刚才提到的,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1月4日,浙江杭州吴女士有一袋5斤重的大米到了,希望快递员送货上门,却被放在快递柜。她投诉后,快递员对她进行了辱骂并把其他快递继续放到了快递柜。虽然,大多数人可能没有遇到态度这么嚣张和恶劣的快递员,但是,目前,快递不送货上门是常有的事。

  今天上午,记者在南京玄武区丹凤街一家菜鸟驿站看到,不少市民根据手机上的提示短信,到这里来取件。走访的市民普遍反映,市面上大多数的快递公司都不送货上门,而是将快递投放在智能快递柜或是快递服务站后,再发消息通知自己去取。对于这样的送件方式,心中多少是有一些担忧的,比如丢件,冷链食品会变质,都希望快递员和自己先沟通确认下。

  这次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对一些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细则,比如刚才短片中提到的,市民普遍反映的一些快递公司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就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或者快递服务站,这样的行为最高可能面临3万元的罚款。

  在《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邮政管理部门鼓励,广大市民今后再遇到此类情况时积极维权。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杨月新告诉记者,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即将快件投放至快件箱的行为是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将责令企业整改,情节严重,给用户造成较大损失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杨月新表示,如果市民遇到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就将快件投至快件箱或者菜鸟驿站,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员重新上门投递。如果企业还是未上门投递,用户可以通过向12305进行申诉,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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