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段“南京地铁上女子掌掴疑似性骚扰男子三分钟”的视频引发热议,昨天(1月5日)深夜,南京地铁警方就此事发布了情况说明。
在市民拍摄的短视频中:一名穿绿色长羽绒服的女子站在车厢内,大声斥责坐在座椅上的男子对自己实施了猥亵行为,之后多次抽打男子脸部。在列车到达南京地铁二号线下马坊站时,地铁工作人员上车询问了情况。
昨天晚上10点半,南京地铁警方发布了这起事件的情况说明:1月4日晚上6点半,南京地铁警方孝陵卫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列车内对他人实施了猥亵。
警方查明,1月4日晚上6点20分,在南京地铁二号线列车车厢内,陈某某以手摸对方臀部的方式对坐在他右侧的27岁的杨某实施了猥亵。杨某随即对陈某某的行为进行呵斥并打了他耳光,将他扭送报警。
目前,警方依法对陈某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杨某涉嫌殴打他人,但她的殴打行为系由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对杨某不予处罚。
这起涉事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后,不少网友跟帖留言,自己也曾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遭遇过或见到过猥亵的情况。
网友们纷纷为这起事件中的杨女士敢于当众揭穿的勇气点赞,但是杨女士怒扇耳光的行为确有不妥之处,警方的情况说明中也明确指出了,属于殴打他人的行为,但鉴于系陈某某的违法行为引起的,且没有引起严重后果,所以没有进行处罚。
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法律赋予了正当防卫的权利,但要注意适度。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威介绍:“当我们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行为制止这种不法侵害的行为的继续发生,但制止行为要保留在必要的限度内,不能在事后进行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
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猥亵,是可以及时反击的,但在制止了对方的行为后,不能再采取过分的攻击行为。
周威介绍:“当遇到猥亵时,可以采取用力推开或者用鞋子踩对方等行为制止不法行为,之后也要保持冷静,采取合理方式固定证据,同时大声呼救,寻求周围乘客的帮助,记住要及时报警,将不法分子扭送到派出所。”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