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 编制权力“微清单” 管好村居“微权力”|农民日报

2021年12月25日 10:47:10 |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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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宿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通过厘清职权、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村居干部权力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了基层民主自治,取得了良好实践效果。

  科学编制清单,为权力划定界限。对村居组织的权力进行逐类逐项梳理,编制全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包括重大决策、党建人事、“三资”管理、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涉农服务以及其他事项共7大类47条事项,基本涵盖村级权力运行的全部内容。在此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编制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辖区内党员代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力清单于法周延、于事周全。

  规范用权流程,将权力纳入轨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制定《村居“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规范》,逐一绘制权力清单中每项权力行使的流程图,每张流程图都做到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办理主体、操作流程、时间要求及监督管理“六个明确”,让群众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怎么办。通过制作流程图,村居干部的每一项权力运行一目了然,有效减少了村干部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

  全面公开公示,让权力阳光运行。结合贯彻落实村居“三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居“小微权力”透明公开制度,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充分利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为民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准确地公开村居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让村居“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达到了“还群众以明白,还干部以清白”的效果。

  强化监督问责,给权力通上高压。将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纳入乡镇党委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村居干部年度考核评议内容。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强化对村居务决策、“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乡镇(街道)定期对辖区村居“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常态化开展村居“三务”检查巡查。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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