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红山路——和燕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一直在稳步推进过程中,但现在改造过的十字街上还可以看到,整齐的路面上仅有一处十几平方的平房突兀地矗立在那里,甚至将路面隔断了,给正常通行也带来了诸多不便。今天(12月14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根据生效判决,对这次房屋进行了强制清空。
上午9点半,执行法官和法警抵达了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十字街上的这处执行地点。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陈某达夫妇联系后,他们都表示店内没有人,也不同意来开门。于是执行法官果断通知工人现场锯开了卷帘门。当大门打开后,陈某达的妻子正坐在屋内,淡定地看电视。谎言现场被揭穿,陈某达的妻子仍然无动于衷,一言不发。
据了解,这处房屋是陈某达从房主李某处租来的,用来开设了一家渔具店。2018年,李某与栖霞区政府签订了征收协议,并拿到了相应的补偿。李某也及时告知了陈某达这一情况,但陈某达在租期到期后拒绝离开并长期实际占用和使用这处房屋。今年年初,南京市栖霞区住建局将陈某达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达搬离并返还原物,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限期陈某达搬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胡晓龙介绍:“按照生效判决,今年5月底就应该腾空出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通知陈某达,他都拒绝露面,并表示要经济补偿。”
在今天的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也请来了专门的搬家公司,对店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清点、打包。半个小时后,陈某达突然出现了。起初,陈某达还表现出愿意配合执行,但在现场溜达了一圈后就原形毕露了,情绪激动地对着执行法官大吼大叫,并扬言要阻拦执行。陈某达被法警押解上了警车,并拘传到法院进一步处理。现场的执行工作继续有序推进,执行法官将打包完的物品,贴上了法院封条并标注序号,搬运上大卡车统一处理。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胡晓龙表示:“我们已经找好了安置的地方摆放这些物品,我们今天也会张贴公告,让他一个月内前往送达的地方把东西取走,如果一个月内不取走,法院将对这些物品进行处置。另外,我们对陈某达进行谈话,告知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他心情能平复下来,我们将对他进行严厉教育后放回,但如果继续抵触并采取不当行为,我们将依法司法拘留。”
截至今天中午,这处房屋已经腾空,并正式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这起案件强制执行完毕。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