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他们人真的太好了,我儿子犯法判刑应该,他们做得公道,然后还来帮助我们,真的太感谢了!”家住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的王老汉见到记者,便夸起了金湖县检察院检察官们的好。

王老汉身体残疾还有慢性病,老伴患有哮喘病,前段时间,他们的儿子因犯罪被判了刑又离了婚,年逾古稀的老俩口还要照顾上小学的孙子,金湖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核实王老汉家的情况后,帮助他上报了申请救助金审核材料。当王老汉拿到5000元救助金的那一刻,激动地说:“没想到能拿到这笔救助款,检察官真是我们的暖心人!”
金湖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挥职能作用彰显司法温度,全力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不仅是对涉案人员,该院还对涉企刑事案件建立专门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前段时间,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王某某等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是民营福利企业,有12名残疾工人。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企业,一边做好相关责任人思想工作,消除他们的心理压力,一边督促企业与每一名残疾工人联系,告知复工复产和继续聘用的计划,同时帮助企业联系相关街道和单位,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为了办好这一案件,金湖县检察院还启动了“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刑事案件办理”程序,随机抽选出包括人大代表、基层组织成员、普通群众在内的11名群众代表,对案件事实、证据、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进行了独立评议。“经过严格评议,11名群众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企业保住了,12名残疾人的饭碗也保住了。”金湖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

58岁刘某有肢体残疾,平时生活不能自理,和兄弟生活一起。金湖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刘某作为帮扶对象,除了每逢佳节去看望慰问外,还帮助找到一份擦塑料花的工作,月收入也有千元以上,解决了他后顾之忧。“以前我是天天在家等饭吃,现在也能自己赚钱了!检察院的同志们不光是送温暖,还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太感谢他们了!”刘某由衷地对记者说。
“我们一方面彰显司法威严,另一方面也突出人性温度,让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乡村振兴大局之中,同部署、齐推进,做出应有的贡献。”金湖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编辑/刘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