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公布了10大类共36种禁用渔具,相较于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的14种渔具,数量有所增加,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那么增加的渔具包括哪些总类?钓鱼爱好者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除了刺网、围网、拖网等违规网具外,新公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增加了钓具、笼壶等大类,并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分类更加清晰,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据了解,此次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在雨花台区包括长江干流,和秦淮新河雨花段,是禁用渔具的范围,不少钓鱼列入名录,以前是没有的。”南京雨花台区渔政执法负责人李卫芳说。
执法人员表示,钓具方面变化最大,广大钓鱼爱好者一定要特别注意。其中禁用的品种包括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这些钓具均具有捕捞强度大,钓获效率高,对渔业资源保护会造成不利影响。
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进行违法捕捞,可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使用附件范围外的渔具进行违规捕捞作业,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在秦淮新河这些重点水域铺设18个禁用渔具名录通告牌子,通过微信群、社区群广为宣传。”李卫芳说。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