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小区内上百棵树木消失?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丨我苏特稿

2021年12月03日 11:25:3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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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特稿记者/范志凯 编辑/方媛

  近日,南通帝奥世伦名郡小区的业主们向我苏特稿反映,他们无意中发现小区内上百棵树木消失了,其中不少是名贵树种。但物业对此的解释却难以令他们信服,这些树到底去了哪儿呢?

  业主反映:上百棵树木消失  多出178个树坑

  11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南通市崇川区的帝奥世伦名郡小区,看到小区内绿树成荫,种类繁多。 然而,业主何先生表示,前不久,他们意外发现小区内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树坑,直径最长的超过了一米五。

  何先生说:“大约十天前发现楼下有树坑,一共发现了178个,主要分布在小区的边边角角,一些不容易看到的地方。业主能够回忆起来的有桂花、香樟、香橼等一些比较名贵的树种吧。大树的话,物业基本上没有说明它的去向,小树的话,物业说有移栽。” 

  物业称对树木进行过移植  未向主管部门申请

  对于消失树木的去向,小区朝晖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白女士回应称,不存在偷运、盗卖等行为只是在近几年多次移植过树木,将枫叶、石榴等树移植到了小区内部的红枫园、石榴园等地,另外还处理了一些死亡的树木。

  至于移植的原因,她也进行了解释,“178个洞,有一部分是挖麦冬的洞,一个是下陷,还有一个是我们挖了以后没有填坑。有一些寄居在大树下面的树木,没有生长空间,也照不到阳光;另外一个就是说,虽然高处的业主看到的是绿化覆盖,但二楼、三楼业主的(阳光)经常受到树木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白女士承认,移植树木的确未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这是因为她们不懂法律法规,有所欠缺,但是移植出来的树移不回去了。 

  此外,她们也未在物业宣传栏进行公示,但曾通过小区物业的微信号“世伦名郡客服中心”在朋友圈内两次公示相关信息,没有业主反对。

  物业说法遭质疑  移植未征求业主意见

  然而,业主们并不认可小区物业的说法。他们认为,物业移走的树木大部分都位于小区围墙附近,与楼房尚有不少距离,很少存在遮挡阳光的情况,而且物业在被质疑后提供的移植台账记录,也与业主们所发现的,在种类、数量、尺寸等方面都不一致。 

  此外,业主还质疑白女士所谓的公示,只是在朋友圈发布了几次绿化的宣传而已,并未向业主征求移植意见,且大家基本都不知情。

  市政绿化部门:将进行核查  争取12月底完成

  就此事,南通市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副局长赵俊表示,根据《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等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不过,在他们的调查过程中,物业只承认有过移植行为。

  崇川区市政和绿化管理局将会根据小区的绿化竣工备案资料进行核查,并责令该小区物业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争取在12月底完成。但如果物业整改不到位,具体的行政处罚还得由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来做。

  城管部门:多部门展开联合调查  根据损毁情况处罚

  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范志达告诉记者,针对该小区树木消失的情况,崇川经济开发区已经成立了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和绿化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积极调查处理此事。 

  “恢复补栽如果没到位,那么由市政园林局对相应的损失进行一个定损。定损以后移交给崇川经济开发区城管局,由城管局来进行查处。根据这个树木损毁的情况,处以一至五倍的罚款。”

  此事的进展,我苏特稿将持续关注。

  (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稿”,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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