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防护指南(29):服务员篇

2021年11月17日 20:40:04 | 来源:健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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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今天,一起来看重点人群防护指南第二十九篇:服务员篇。

  |科学防疫 人人有责|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上岗期间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

  3.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4. 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尽量避免与顾客近距离接触,减少与顾客的交谈时间。

  5. 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 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7. 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8. 接触入境人员或货物、交通工具的服务员要固定岗位,避免境内、境外作业人员交叉。

(来源:健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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