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响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对违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向社会宣传珍惜渔业资源,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的环保理念。
在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点灌河,一万多尾鲫鱼被依次放入水中。本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在市、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人民监督员等多部门的共同监督下,沿灌河流域进行随机放流。
人民监督员 刘炳法:“灌河是响水人的母亲河,生态环境需要休养生息的空间,保护母亲河是每位响水人的责任,呼吁大家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珍惜渔业资源,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据了解,本次放流是对近期违法捕捞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六名被告人进行的处罚,通过放生人工养殖鲫鱼,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被告人承担其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结果,自愿赔偿生态修复费用,并由县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负责监督执行。
响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干警 徐少皇:“根据‘谁损害,谁担责’原则,积极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执法调查、鉴定评估等司法程序,在以往‘损害—罚款’固有模式上,启动‘损害—担责—修复’模式,改善和提升我县生态环境。”
保护黄海湿地,建设美丽家园。响水县农业综合执法局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普法结合严查严打,对违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安全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形成较强的社会威慑力。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局局长 姜玮:“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增殖放流,加强宣传普法,增强各界对渔业资源环境、水域生态保护意识,守护好响水的生态环境。”
(来源:响水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