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养老公寓违规承包给在职人员家属十年之久?省财政厅现场督办 | 我苏特稿

2021年11月14日 17:53:14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特稿记者/陈军 编辑/吴莹莹

  11月9日,江苏省财政厅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淮安市民徐女士反映称,淮阴区民政局在未主动申报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内部招标,将作为国有资产的养老公寓承包给了民政局部分在职人员的家属,存在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节目播出第二天,省财政厅工作人员立即赶赴淮安,对此事进行现场督办。

  【国有养老公寓被内部招标,承包给在职人员家属十年之久】

  11月10日,在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88号的养老公寓,记者看到院内共有9栋楼房,除了其中1栋用作淮阴区民政局办公楼外,其余8栋对外出租给了康乐老年公寓等3家养老机构,此外还有不少住家户租住。

  记者了解到,该处养老公寓于2011年由淮阴区政府投资建成,产权方为淮阴区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012年,淮阴区民政局通过内部招标,以每年51万元的价格将养老公寓承包给民政局在职人员家属对外转租,赚取差价,承包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然而,淮阴区民政局此前并未向财政部门申报该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也没有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属于违规对外出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行为。

  【淮阴区民政局:提醒承租户合同到期,妥善安置养老机构和住家户】

  督办现场,淮阴区民政局副局长朱东建表示,问题曝光后,淮阴区民政局已责令相关人员将此事调查清楚。同时,依法依规配合财政部门将国有资产管理好,妥善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面临出租合同到期,养老公寓内的多家养老机构和住家户将如何安置?朱东建回应称,目前,民政局已经向3家养老机构发律师函,提醒所有承租户在12月31日前,做好依法解除合同的准备。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梳理全区的养老安置点,到年底前将老人和住家户妥善安置到位。

  【当地财政局:督促月底前办理申报登记,全市通报开展专项清查整治】

(省财政厅督办人员到养老公寓现场走访)

  淮阴区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刘绍峰介绍说,财政部门已对3家养老机构的租金上缴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经查,2012年至今的租金已全部缴纳到位。针对该处国有资产未申报登记的情况,接下来,财政部门将督促淮阴区民政局尽快办理申报登记手续,要求在11月底前将国有资产纳入年报管理系统。

  下一步,当地财政部门将如何消除国有资产监管盲区,规范管理?淮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副主任李玉龙表示,这一事件将通报全市和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警醒各单位把国有资产管理好。同时开展全市层面的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对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省财政厅:责成两级财政部门立即整改,全程跟踪整改进程】

(江苏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 臧玉淼)

  通过此次现场督办,江苏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臧玉淼表示,违规对外出租国有资产的情况反映出,我省的基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较为薄弱,存在短板和漏洞,有待完善。今后,省财政厅将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工作培训力度,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另外,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纳入到“资产云”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到实时动态监管。

  臧玉淼还表示,省财政厅已责成淮安市、淮阴区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对淮阴区民政局违规出租国有资产一事立即整改。相关整改方案、意见将书面上报省财政厅,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省财政厅也将全程跟踪整改进程。

  (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稿”,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