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1点50分许,徐州市交警支队大龙湖大队潘塘中队民警在新城区珠江路与沟棠路口设卡查处酒驾行动,发现一名男子有酒驾嫌疑,原来男子因喝药酒调理身体,结果却被查出酒驾。

民警在对驾驶员宋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酒驾。

“我只是用药酒调理腿疼。”宋某说,他早晨出门之前喝了一杯1两左右的药酒开车去闺女家走亲戚,侥幸没有被发现,宋某在闺女家吃完饭然后又喝了1两左右的药酒,随后驾车回家了,没想到在回家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告知驾驶员宋某,药酒也是酒,一旦酒后驾驶将依据体内酒精含量进行处理。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根据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编辑/梁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