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3日)早上,徐州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新沂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路线异常,似乎在躲避,民警于是上前将该车拦下。
随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身份证,该驾驶员表示有急事忘记带了,让他报出身份证号码,却说记不住。经核查,该驾驶员孙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据孙某交代,早上他到新沂参加科目三考试,心想不久后便可以合法开车,加上以为早上没有交警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谁知刚开没多久就被查到。随后,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害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遇到突发情况,无证驾驶者往往手足无措,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难以得到保险赔偿;另外有驾驶能力不等于有驾驶资格,无证上路不受法律保护。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未取得驾驶证前,千万不要无证驾驶!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高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