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部分商贷职工还贷需求 南京推出非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逐月还商贷业务

2021年10月28日 15:16:3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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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满足在非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办理商贷职工的还贷需求,南京推出非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委托逐月归还商业贷款业务。

满足部分商贷职工还贷需求 南京推出非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逐月还商贷业务

  今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非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签订委托还贷协议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就可以按月、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

  (许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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