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份开始,只要填写一张《扬州市“结婚一件事”联办申报表》,就能一次性提交结婚相关申报材料。日前,扬州出台了《扬州市推进结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婚姻登记只需通过窗口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系统后台就会自动读取婚姻登记、户籍等信息,同步推送至公安部门,通过部门间数据流转,完成部门联办,真正达到婚姻登记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庞庭金处长说。
按照“自愿申请、集成办理”的原则,在各地婚姻登记机关的“一件事”综合窗口,开展结婚“一件事”综合办理服务,双方当事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就可到各地婚姻登记机关“一件事”综合窗口办理。
扬州积极探索以婚姻登记窗口为平台的服务新模式,实现婚姻登记数据共享。推动办事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壁垒,让数据跑起来,由“部门跑”代替“群众跑”,实现“只进一扇门,只跑一个窗,办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