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防护指南(15):孕妇篇

2021年10月19日 14:35:19 | 来源:健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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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今天,一起来看重点人群防护指南第十五篇:孕妇篇。

|科学防疫 人人有责|

  1.注意适度运动,保证充足睡眠。

  2.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3.户外活动、购物或就医时,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进行手卫生。

  4.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

  5.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咨询医生或就诊。

  6.前往医院检查时,尽量缩短就诊时间,避免集中候诊,回家后及时洗手。

  7.外出或去医院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8.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9.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来源:健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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