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人群防护指南(13):老年人篇

2021年10月17日 10:25:34 | 来源:健康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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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今天,一起来看重点人群防护指南第十三篇:老年人篇。

|科学防疫 人人有责|

  1.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应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 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

  3. 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4. 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

  5. 患有基础疾病需长期服药的老年人,不可擅自停药,可定期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开药,或经医生评估后开长处方,减少就医开药次数,就医时做好自身防护,也可由家属代取药物。

  6. 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7. 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

  8. 陪护人员应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尽量减少外出,如须外出,要做好自身防护。

  (来源:健康江苏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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