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推动“幼有所育”迈向“幼有优育”

2021年10月15日 16:14:12 |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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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有所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连着民心更连着责任。如何进一步“健全普惠托育和幼教服务体系”?14日下午,在扬州市政协组织开展的专题视察协商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与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交流,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推动“幼有所育”迈向“幼有优育”。

  全市有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297家

  托育服务就是半岁到3岁的婴幼儿不再由家里老人或者专职爸爸、专职妈妈来带,而是进入社会化的育幼服务机构,这是随着我国人口发展进程以及家庭养育观念变化出现的一项新事物。

  新形势下,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对此均有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速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整体水平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有可供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297家,总计可提供托位14698个。但对应实际需求,我市托育服务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

  市政协委员、扬州职业大学教师吴玲专门设计了一份“普惠托育认识度”线上微调查,结果显示:77.67%的民众认为提供0-3岁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有必要;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期待值达91.26%,选择幼儿园和社区托育占62%。吴玲分析认为,随着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施行,大众对托育服务的专业性、便利性和普惠性呼声越来越高。

  制定行动计划,切实解决托育问题

  “应将解决托育问题列为政府实事项目,才能构建与公众需求相匹配的婴幼儿照护体系。”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陈静建议,根据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制定我市托育服务的3-5年行动计划,将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普惠性幼儿园服务体系建设中,分阶段确保到2025年我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

  “社区离群众最近,依托社区举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既切实可行,又方便群众。”市政协委员、仪征市政协教文卫体和文史委主任李剑中认为,应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建议将社区婴幼儿照护设施纳入新建居住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新建规模以上小区需配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于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可依托社区推进公益性、嵌入式托育机构和设施建设,以政策引导鼓励社区结合社区内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住宅楼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采取购置、置换、租赁、调整等方式改造或建设托儿所等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从源头上解决托育机构场地不足的问题,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利的普惠托育服务。

  加强托育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和队伍建设

  “在婴幼儿照护服务诸多因素中,家长最看重的是托育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岗位能力。然而,受薪资水平和社会地位因素的影响,从事托育服务的人员缺口较大。同时,托育人员队伍流动性大,入职标准不高,专业素养参差不一,托育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市政协常委、扬州大学医学部部长龚卫娟建议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托育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和队伍建设;打破托育服务行业从业天花板,建立薪酬与职称评定挂钩机制,拓宽托育服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普惠托育和幼教服务健康发展。

  “目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2.3%;按省定常住人口每1万人左右配置1所幼儿园测算,至少还需要新增幼儿园80所左右。”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房磊说,“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78所,到202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将达到70%以上。

  “婴幼儿照护不仅需提供日托,还应为婴幼儿提供午休、饮食、室外活动,以及婴幼儿常规在园生活、活动、早期发展的系统课程教学等服务。”市政协常委、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何晓燕说,市妇幼保健院作为“省儿童早期发展培育基地”,能够开展科学的婴幼儿照护培训和指导,目前已立项选址,很快将建成市级示范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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