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10月09日 15:21:2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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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充分发挥文化的思想教化、行为塑造、风尚引领功能,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价值认同和行为认同,努力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夯实法治基础。

  通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法治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省市县乡村普遍建成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法治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实现法治文化建设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突出思想引领,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各类融媒体资源,利用基层普法阵地优势,发挥基层宣讲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新型法治智库建设,加大对重大法治理论、法治文化研究课题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党校、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党内法规研究基地或中心,鼓励高校开展党内法规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

  (二)突出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持续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全面推广法治成人礼活动,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在现有基础上建设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仪礼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传承弘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革命精神结合起来,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进全社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突出实践养成,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科学研判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优化升级“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精准服务模式,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和实践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全过程,以良法保障善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拓展群众依法有序参与人民调解、法庭审判、法律执行等实践的渠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体验感知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意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积极引导公民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传承创新,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依托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工程,加大法律典籍、文物保护力度,梳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整理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将法治元素植入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等江苏特色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等场所,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江苏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

  (五)突出社会效益,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充分发挥省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江苏省艺术基金以及省“五个一工程”奖、省“文华奖”、江苏文艺大奖等评选活动的激励引导作用,发挥法治文艺精品创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设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专家库,构建法治题材创作规划体系,加强法治题材资源的挖掘整理、推介发布、创作孵化,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全省每年新增法治文化作品精品2000部(篇、幅)以上,各设区市、县(市、区)每年创作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不少于50、10部(篇、幅)。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普法全媒体传播体系,创建法治品牌栏目、节目,形象诠释法律知识、直观揭示法治精神、生动展示法治成果。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广泛开展法治书画、漫画、故事、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征集评选活动,建立省级法治文化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深化“法润江苏”品牌建设,增加法治类剧节目在舞台艺术精品剧目惠民巡演、文化民生基层行等文化惠民基层演出活动中的比例,利用“三下乡”平台,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进景区宾馆、进医院、进交通运输工具等。

  (六)突出提质扩面,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充分运用江苏资源禀赋优势,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以“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为抓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整合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资源,有机融入法治文化元素,建设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环境融合的法治场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项目,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升级现有法治文化阵地,丰富内涵形式,增设互动设施,强化日常维护,推动发挥作用。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充分发挥其教育作用。到2035年,形成5个以上市、县法治主题活动品牌,乡、村每年组织专题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七)突出交流合作,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充分发挥江苏国际频道、金陵之声电台等载体优势,利用“感知江苏”文化交流活动、江苏法律服务国际合作论坛等平台,开设国际法治文化交流专题,生动讲好江苏法治故事,展示江苏法治形象。注重在“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大力实施“走出去”工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涉外业务交流合作工程等,加快海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写涉外案例资料,加强对我省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驻在地法律宣传培训。

  三、积极有力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将其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江苏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细落实落地。党委宣传、网信,以及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城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推动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公益性投入,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将法治宣传服务纳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鼓励更多法治领域、文艺领域的名家大师、专业人员加入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依托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省法治文化研究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培育学科带头人,按规定申请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发展壮大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力量。完善法治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服务管理,推进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

  (四)强化典型引路。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健全完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年度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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