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落地见效 江苏正全力推进

2021年09月30日 11:41: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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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江苏省林业局获悉,目前江苏正全力推进林长制落地见效。截至9月30日,在全省13个设区市中,徐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林长制实施意见,并成立了市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常州市、南通市实施意见近日即将印发,南京、宿迁、连云港、扬州等4市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余6市实施意见也已起草完成,正在报送市委政府审议。江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制定省级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省级林长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待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印发。省人社厅和省林业局围绕服务林长制,巩固和增强森林湿地等保护队伍力量,正面向基层护林员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林长制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记者梳理发现,各试点单位按照省委深改委的总体部署,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形成了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一是通过建立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解决了理念淡化问题,生态意识切实增强;二是通过建立一系列职责明确的制度机制,解决了职责虚化问题,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三是通过各级林长的督促和成员单位的密切协同配合,解决了权能碎化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四是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更加精准务实的工作举措,解决了目标泛化问题,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江苏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江苏全省科学完成林长制顶层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7月,江苏林长制改革“化茧成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林长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三个特点。

  工作目标上体现“江苏特色”。对林长制的工作安排,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富有江苏特色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一增、二保、三防”(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总体目标。将美丽江苏、绿色富民等内容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并将科学造林、提高森林质量、建设长三角森林城市群等工作作为林长制主要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组织架构上体现“最高规格”。全面推行林长制,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总林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林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同时,成立了江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18个省级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述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在省委、省政府成立的协调议事机构中,这样的高规格较为鲜见,可见省委省政府对林长制工作的极其重视。

  在高层推进上体现“具体务实”。为切实推动全省林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按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每年组织全面督查不少于1次。省委省政府将这样具体的会议和督查安排,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可见省委省政府以务实之举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坚定决心。

  据了解,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和制度创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林业领域的“国之大者”。江苏是东部沿海经济大省,也是“一山二水七分田”的林业资源小省。为使林长制的推行能契合江苏实际,发挥这项制度最大的改革成效,让其成为今后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最有力的“推进器”,江苏采取“先试点试行、后扩大范围、再出台政策”的思路和方法,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积累经验。2020年初,江苏结合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在沿江南京市、金坛区、江都区、江阴市、张家港市、海门市、句容市、泰兴市等1市7县(市、区)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制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召开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大会,稳步推进试点各项工作。2020年底,为使试点工作更具全面指导性,再增加5个试点县(市、区),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试点全覆盖。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编辑/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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