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无法办理的这项交通业务,可延期办!

2021年08月21日 17:10:0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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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公告明确:

  在江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核)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等有关证照证书,因疫情防控期间到期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延期办理,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不予行政处罚;

  延期办理各类证照的,应当在中高风险地区下调为低风险地区后,根据当地疫情指挥部管控要求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

  公告强调,在江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地市的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包括散装危险货物、包装危险货物)和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船舶,船舶检验证书到期需延期办理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加强对船舶的安全自查,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并对自查报告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审查自查报告,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指导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整改,保证船舶具备安全航行技术条件。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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