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摆摊位有着无法替代的烟火气息,是城市商业的一道靓丽风景,但也因“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问题成为“重点关注”对象。
随着锡城夜间消费市场持续发展,不少商户想外摆摊位开展经营活动。

近日,无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发布了《无锡市特色街区商户外摆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允许商户因地制宜采取“店铺外摆”方式提供服务。针对“外摆位”的定义和要求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怎样定义?
外摆位经营是指在属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和时间范围内,充分利用业主门前自有区域、空场、空院等公共空间,适当设置相应促销、经营、休闲设施,方便顾客进行消费和休闲活动,提升商业氛围。主要设置区域集中于商业街、综合体内广场,设置区域不得超过规划红线,不得影响消防安全、群众生活、交通通行、建(构)筑物采光通风以及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如何申请?
依据《意见》,外摆位的设置流程分为四步:申请与调研、公示与审核、备案与设置、调整与管理。
首先,由商业街、综合体商户(法人)统一向街道(镇)提出外摆位设置申请,各街道(镇)结合管理需要,牵头开展调研评估,确定允许设置的区域、形式、业态、数量和时间,指导申请人制定具有可行性的特色商业街、商业综合体特色外摆位设置方案。
第二步,外摆位设置方案需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依照意见反馈修改无异议后,由属地街镇报区城管部门审核,区城管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商务等部门开展论证。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由区城管部门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向市城管委办公室备案后设置。
最后,后期如因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方案内容的,修改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同步报送至市城管委办公室;决定不再设置外摆位的,由区城管委提交申请,市城管委研究后给予批复。
有何要求?
《意见》同时对外摆位的空间、业态、设计和设施等方面给出了具体要求:
空间上,商铺可于门前空旷区域设置,设置区域不得宽于商铺门面宽度,设置区域要确保有足够的人流疏导空间,不影响紧急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登高场地等公共空间,不得设置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区域。
业态上,不得在外摆位区域开展任意形式的食品加工,严禁活禽宰杀、水产品、露天烧烤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设摊经营。
设计上,应围绕商业街、综合体整体外观统筹设计,做到外摆位外观、材质、颜色相对统一和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外摆餐位设置密度应注重空间区域视觉舒适度,可根据空间大小合理设置外摆就餐位,餐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店内现有实际餐位数量的20%。
设施上,设置区域要通过设置花箱等隔离物、划线或其他形式予以明确,隔离形式确保美观有序,外摆位涉及的各类临时设施使用应符合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不得影响通行,户外摆位设置区域必须铺设地垫,防止油污污染地面。
后序管理:“一户一档”建起来
特色街区商户外摆位经营最终能否形成包容合作的共治格局,后序管理是重中之重。

《意见》规定,外摆位管理工作机构和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等实际需求予以明确外摆位区域的集中上客时间,实行外摆位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建立“一户一档”的诚信档案,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督促其积极履行。
《意见》要求
>>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张挂、乱拉乱接和乱停车辆,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面貌,经营过程中不得利用音响、喇叭进行高噪声宣传、叫卖,严格遵守食品、消防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经营;
>>集中上客时间结束后,应全面清扫工作区域;
>>责任单位需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完善环卫配套设施和垃圾分类集中收运体系;
>>确保外摆位的单位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经营,不得贩卖涉及黄、赌、毒及假冒伪劣商品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不得擅自移动经营点位、扩大经营面积和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利用经营设施设置广告,依法经营,服从管理。
>>经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外摆位经营的时间、范围或需临时将摊位搬离设置点时,经营者必须无条件配合。

“摆摊”并不意味着脏乱差的回归,有规则地外摆,才能保障我们熟悉的“锡式生活”品质不掉线,才能共建共享幸福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