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姜堰区关于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具体通知如下: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决定自2021年8月11日零时起,暂停全区活禽(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交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各类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经营场所和经营户,全面暂停活禽交易。
各经营主体要对关闭的活禽交易市场(点)落实卫生清扫、防疫消毒、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二、从事白条禽及禽肉产品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依法经营,严格索证索票机制,落实购销台账登记制度。市场主办方要履行好管理责任,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入场交易、转运贩卖。三、各镇(街道)要会同商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活禽交易市场未关闭或未停止营业的,依法予以查处。四、本通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8月9日,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泰兴市发布关于暂停全市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的通告,具体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暂停我市诊所、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通告如下:
1.即日起,全市范围内诊所、门诊部(不含医院内设的门诊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除外)全部停诊。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知。
2.民营医院不得接诊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一旦发现该类患者,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强化管控措施,立即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3.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医疗机构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来源:泰州微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