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扩大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我省首次被纳入试点。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江苏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 ,部署我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通知》明确,针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即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即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通知》强调,2021年,我省在33个产粮大县(市、区)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2年实现全省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对于试点地区,中央财政给予35%的保费补贴,省财政补贴30%,农户自缴比例不高于30%,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适度减轻农户的保费负担。同时,《通知》规定保险费率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厘定,规定承保机构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得高于20%。下一步,省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拟定我省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条款费率,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督促保险经办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我省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