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今天向社会通报了我省部分地区出现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问题。据了解,上半年,江苏省共出现人为干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与地表水断面监测站点问题9起,主要涉及无锡、徐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等设区市。
无锡市:1月20日,江阴市“南闸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6月1日,滨湖区“荣巷”国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徐州市:3月12、15、16、29日,贾汪区“大泉街道”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喷淋装置喷淋。
南通市:2月16日,如皋市“如皋监测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连云港市:3月24、25日,灌云县“燕尾闸”国控水站取水口附近人工投放活性炭,导致监测数据异常;6月7日,东海县“东海监测站”省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车喷淋。
盐城市:1月27日,东台市“东台西溪植物园”省控气站采样区域受到雾炮装置喷淋。
宿迁市:2月14、20日,宿城区“市供电局”国控气站受到鼓风机干扰;6月21日,泗洪县“顾勒大桥”国控水站取水口附近人工投放白色粉末,导致监测数据异常。
针对上述人为干扰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共约谈区县政府党政负责同志3次;累计处分区政府成员、镇党委书记、镇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住建、城管、路灯管理处等责任人34人。给予1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名同志诫勉谈话,9名同志提醒谈话;给予2人政务记过,10人政务警告,2人通报批评,其余人员给予批评教育。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超 通讯员/苏小环)